赣州市江苏商会
与
北京中银(赣州)律师事务所
法律服务中心
战略合作协议书
2021年5月16日
甲方:赣州市江苏商会
负责人:
乙方:北京中银(赣州)律师事务所
负责人:
甲方授权乙方组建协会法律服务中心,为甲方及其会员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。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如下:
第一条 战略合作事项
1.成立法律服务中心
甲方授权乙方组建协会法律服务中心,并授予乙方法律服务中心牌。法律服务中心是为协会打造的专业法律服务平台,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有利于维护甲方及其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,帮助甲方及其会员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。
2.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范围
(1)日常口头法律咨询;(2)出具书面律师建议;(3)合同起草及修订;(4)出具律师函、公告等法律文书;(5)常年法律顾问服务;(6)专项法律顾问服务;(7)代理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或其它争议案件;(8)其他法律服务。
3.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方式
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微信等通讯方式完成,若遇重要法律事务,根据甲方及会员企业的要求,可在乙方办公场所、甲方协会秘书处或会员企业办公场所完成。
第二条 甲方义务
1.甲方应该为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及服务工作提供协助与便利。
2.甲方向甲方会员企业做好宣传与推广工作。
第三条 乙方义务
1.乙方认同甲方商会的发展理念,并自愿成为甲方义务法律顾问。
2.乙方指派陈瞻律师(联系电话:13707029204)作为负责人,并指派胡小兵子律师、曾骏律师、朱俊伟律师、黄晗琦律师等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。
3.乙方应尽职尽责地完成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工作,有效地为甲方及其会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。
4.乙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及其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5.乙方从甲方及其会员企业处获知的商业秘密应严格予以保密。
6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,指派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协会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年会、会员走访、会员日、党建以及服务中心值班等活动。
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
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【二】年。
第五条 法律服务收费标准
1.日常口头法律咨询费用:免费。
2.其他法律服务费用:在乙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20%的优惠。
3.差旅费、住宿费以及行政、司法等部门收取的调查费、鉴定费、评估费等据实支付。
第七条 其他事项
1.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2.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 乙方:
授权代表: 授权代表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签署日期: 2021年 4月 日
赣州市江苏商会
地址:江西省赣州市
联系电话:
0797—8088827
0797—8088837